财产保全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?

财产保全期限的计算方法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。通常情况下,财产保全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。但在具体操作中,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。如果是在审理期间申请财产保全,那么保全措施一般有效期至第一次开庭结束前一日;如果是在未经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财产保全,则保全的期限为15天。若有特殊情况,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财产保全的期限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00条: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。有关财产保全的程序,适用本law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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